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需交验的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现役军人需由政治部出具介绍信)。
(二)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我省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指报名时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但在2015年春季入学报到时能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时需交验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核准的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及学校出具的各学期各科成绩(每科具体分数)合格的证明。参加自学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毕业生可报考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报名时必须交验省自考办出具的各科成绩合格的证明。
(三)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须交验高中毕业证书(或中职和技工学校毕业证书)。
(四)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还应交验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广东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对象登记表》;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需交验由安置地县(市、区)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
(六)符合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时需交验本人户口簿。
(七)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加分及免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