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广东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关网上录取安排及登录网址另文通知。
(二)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工作分三批进行,初步安排如下:
1.第一批录取院校:高起本、专升本,录取时间:11月17日—20日,其中高起本录取时间:11月17日—18日。
2.第二批录取院校:各类成人高校高起专脱产班,录取时间:11月19日—21日。
3.第三批录取院校:各类成人高校高起专函授、业余班,录取时间:11月22日—26日。
(三)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生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责令高校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四)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分招生层次和类别划定。考生一般按统考科目的总分录取。对加试科目等要求,由各成人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上向社会公布。
(五)各招生院校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向广东省招生办提交加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名单。录取时,广东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考生参加加试科目以及统考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六)录取新生名册由广东省招生办统一打印、审核,并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以此作为被正式录取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录取名册内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等信息。招生院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的录取新生名册填写由省招生办统一印制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招生办公章后由招生院校直接寄送至被录取的考生。
(七)在录取阶段,广东省招生办根据考生生源情况,在已核定的本省招生计划总数内,积极做好调剂录取工作,调剂录取仅限于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相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