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录取
(一)2014广东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关网上录取安排及登录网址另文通知。
(二)成人高等学校录取工作将于12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三)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院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责令高校予以纠正。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四)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院校招生计划数分招生层次和类别划定。考生一般按统考科目的总分录取。对加试科目等要求,由各成人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上向社会公布。
(五)各招生院校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提交加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名单。录取时,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参加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按考生参加加试科目以及统考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六)招生录取批次设为第一批专科起点本科,第一批高中起点本科,第二批专科脱产班,第三批专科函授、业余班。投档录取时,相关批次中按成人高校非“圆梦计划”、“圆梦计划”顺序投档。
(七)在录取阶段,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生源情况,在已核定的本省招生计划总数内,积极做好调剂录取工作,调剂录取仅限于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相同专业。
(八)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后,可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下基层项目包括“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每年1月上旬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设立报名点组织报名,1月底前高校完成录取工作,免试录取的成人本科教育新生与2014年成人高校录取的新生统一于2015年春季入学。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