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
发消息
服务热线:4008-513-211
当前位置:广东成人高考网 >> 广东动态 >> 浏览信息
2015年广东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时间: 2015年08月24日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作者: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浏览: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规范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成人高校招生应公布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与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录取优惠分值等。各成人高校在招生录取结束后,要公示考生录取专业。公示的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须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上一篇文章】:2015年广东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十、录取
【下一篇文章】:2015年广东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十二、新生入学与复查
看了本文还会喜欢:(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工具栏
广东省成人高考在线网络课堂
广东省成人高考考试专用教材
快速导航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诚邀加盟 | 关于我们 | 购物流程 | 货到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