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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成考民法科更新部分名词解释
时间: 2008年07月16日 来源:不详 作者: 佚名 浏览:

     

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科4章节复习考试内容有变化,新大纲更新了部分概念及名词解释。增加对相关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求,考查内容和实践结合更紧密。

  根据新大纲,民法第一部分总论代理章节部分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修改为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时效和期间章节新增加了对期限概念、种类、法律意义以及如何确定和计算的考查要求,替换了2006年大纲中期日与期间概念及类型的相关学习要求。第二部分物权,在所有权共有章节增加了共有财产的管理和分割内容。用益物权章节,新大纲细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典权的学习要求,更方便考生复习。第六部分继承权遗嘱继承章节,增加了遗嘱见证人的相关资格考查内容。

  新大纲增加了两部法律的考查要求,第四部分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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