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广东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粤招〔2008〕18号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4号)的精神,我省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全面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招生考试安全顺利,严肃考风考纪,全面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质量,构建和谐、公平、公正的成人高等教育和招生考试环境。结合我省成人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今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精心组织、合理设置报名点,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各市要根据本市往年成人高考报考人数及历年报考人数增幅比例情况,预测本市今年成人高考报考人数,合理设置和安排本市成人高考报名点,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成人高等学校。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报名资格的办法。网上报名时间为
成人高考考试科目见附件《广东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附表二,其中高中起点专、本科的数学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专升本数学科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二)。
各市要加强报名点工作人员的培训,认真学习《广东省2008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的精神,严格报名办法、严格审核报名条件,特别是成人高考专升本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各报名点要认真审核报考成人高考专升本考生的专科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专科毕业证书有疑问的,必须立即通知考生到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鉴定。考生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和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综合整治考试环境、加强考风考纪管理、确保招生考试安全是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各市、县(区)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按照《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