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决定书(存根)
编号:
考生(考生号: ,身份证号: )在 年 月 日参加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类别: ) 科目考试中出现了考试违规(作弊)行为,违规事实代码为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作出 处理决定。
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盖章):
二O 年 月 日
………….从…此…处…撕…开…(盖骑缝章)…………………
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决定书
编号:
考生(考生号: ,身份证号: ):
你在 年 月 日参加全国教育统一考试(类别: ) 科目考试中出现了考试违规行为,违规事实代码为 (考试违规事实代码表见背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现对你作出
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此处理决定书后于七天内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诉(电话:020-38627825,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邮政编码:510631。)
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盖章)
二O 年 月 日
(广东省全国教育统一考试考生
违规处理决定书背面内容)
考试违规事实代码表
违纪:
51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