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考试科目的设置更加适应成人高等教育的特点,更有利于提高成人高校招生的生源质量,有利于考试的组织和管理,从2006年起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科目设置做进一步的调整,现说明如下:
1.专科起点升本科统考科目按学科门类设置,不再按生源类别调整。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专业基础课3门。专业基础课根据各学科门类的特点设置8门(见专科起点升本科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设置一览表),招生院校按专业的需要规定考生应试其中一门。
2.各类考生除参加上述规定的统考科目考试外,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要求自行确定是否再加试一门考试科目。如需加试,招生院校必须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于录取工作开始前,向有关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交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录取时,省级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需加试院校,按考生参加统考科目的成绩录取。
3.统考科目除专科升本科考试的民法试题由司法部命制外,其他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各门试题满分为15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