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新生转学、校内转专业(或学习形式)
有关规定和办理流程的通知
各院系:
成人高等教育新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特将转学、转专业(或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和办理流程明确如下:
一、 转学
1. 申请转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已缴费注册,取得正式学籍;
b) 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对方学校必须是985工程、211工程、或普高第一批次录取院校;
c) 转学若涉及专业变动,需符合校内转专业(或学习形式)的有关规定。
2. 转学的办理流程:
a)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省内转学申请表》或《跨省转学申请表》;
b) 持缴交学费的票据,按申请表上的程序分别送相关学校、主管部门签章(从新生录取至次年4月份,转学手续由我院招生办办理;其后由我院学历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