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创造
要求:艺术创造主体——艺术家的涵义,了解艺术创造是特殊的精神生产,理解艺术家的修养和能力,以及创造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掌握艺术创造的基本过程及其各个环节的主要特点,理解创造活动中艺术家的心理机制和艺术思维状况。
(一)艺术创造主体
1、艺术家:
(1)艺术创造主体——艺术家,是人类审美活动的体验者和实践者,也是审美精神产品的创造者和生产者。他们通常具有独立的人格和丰富的情感,掌握专门的艺术技能与技巧,具有良好的修养和突出的审美能力。同时,艺术家又是具体的和社会的人。艺术家的生命在于创造。
(2)依照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实践活动进程的分析,可以将人类生产活动分为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精神生产始终是以物质生产为前提和基础的。物质生产制约和决定着精神生产的性质,同时精神生产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并且体现出与物质生产不同的特殊性。
而艺术创造又是特殊的精神生产,即审美的精神生产。艺术家正是从事审美精神生产的人。
2、艺术家的修养和能力:
(1)艺术家的修养:①进步的世界观和审美倾向;②广博的知识;③深邃的思想;④丰富的情感和独立的人格。
(2)艺术家的审美创造能力:①敏锐的感知能力;②丰富的想像力;③精湛的艺术技巧。
3、艺术创造主体以及与艺术创作相关联的客体:
(1)与艺术创作相关联的客体是包括社会生活、自然界和人在内的客观世界,它应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或经过提炼而具有审美价值。
艺术创造客体是主体参照、实践和创造的对象。
(2)艺术创造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交流运动与相互作用,是艺术活动的核心。这种相互交流运动是双向的,即主体可以影响客体、作用于客体;客体也可以影响主体。作用于主体。在这一动态过程中,主体应居于矛盾运动的主导方面。主体的价值将通过对客体的实践和创造而得到实现。
(二)艺术创造过程
1、艺术体验艺术体验,是艺术创作的准备阶段。它是创造主体在长期积淀的审美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调动情感、想像、联想等心理要素,对特定的审美对象进行审视、体味和理解的过程。
(1)材料的储备和审美经验的积累;(2)艺术的体验和审美发现;(3)创造欲望的萌动及动机的生成。
2、艺术构思艺术构思,是指艺术家在艺术体验的基础上,以特定的创作动机为引导,以各种心理活动和艺术表现方式为中介,对生活素材进行加工。提炼、组合,形成艺术形象的过程。
(1)构思的方式及运作:①整合;②变形;③移情;④意蕴的凝结。
(2)艺术意象的形成艺术意象,是艺术家在构思的过程中,将主体的审美情感、审美认识与把握到的客观审美物象相融合,并以一定的艺术表现方式和语言为媒介,所形成的存在于主体观念中的艺术形象或情境。
3、艺术表现:
(1)艺术意象的物化与表现,或称艺术传达,是艺术家将自己的艺术构思中已经基本形成的艺术意象转化为艺术符号,并以物态化形式得以显现,使之成为具体可感的艺术形象、艺术情境或形象体系的过程。
(2)艺术内涵的深化①主体在物化的表现过程中呈现出鲜明的审美倾向;②主体在物化的过程中应不断进行艺术语言的锤炼他艺术意蕴将在物化过程中获得提升;④艺术内涵获得深化的表征是形象、意境或典型的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