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3年11月25日,新沂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涉案的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均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一年。
案情回放
利用监督制卷机会,无线传出答案
李龙,29岁,山东聊城人,他曾是河北省考试院成人招生处的办事员。2012年9月20日左右,李龙被确定为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入闱监印试卷人员,获得了接触考卷的机会。他的主要职责是校对、监印考卷。
吴庆峰,34岁,河北曲阳人,他与李龙合作在河北开办一所成人高考培训机构。28岁的河北南和人苏明是该培训机构的一名工作人员。
入闱前,李龙与吴庆峰预谋将本次考试答案泄露给吴庆峰。经过缜密构思,吴庆峰在李龙入闱前指使苏明给李龙提供笔记本电脑和无线网卡,由李龙将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等设备带入制卷区。
但是在入闱检查时,李龙所携带的电子设备被检测出来,按要求不允许带入制卷区,然而李龙谎称是工作需要,不得不将电脑等带入,在他的一再坚持下,李龙经填写申请表顺利将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等带入制卷区。
据李龙向公安机关交代,其在制卷区负责监督成人考试试题印刷、答题卡排版工作时,利用“校样”的机会,接触到试题答案,偷偷记下试题的答案,并把答案抄写在事先准备好的纸条上,然后用带进的笔记本电脑将纸条的答案排成word文档。同时为了防止被别人发现,抄在纸条上是用“1234”代替“ABCD”。然后用汉语来代替答案中的“ABCD”,并以汉字的形式将选择题的答案编排在电脑上,比如“我”代表“A”。
成人考试的考试时间是在10月13日、14日两天,10月11日晚11点左右,李龙把带来的3G上网卡用笔记本尝试将答案发出,但是由于监印考点的信号屏蔽器作用,上网卡信号并不好,直到次日凌晨李龙才将答案经邮箱发出。
加密发送答案,提高培训机构升学率
据李龙交代,他和吴庆峰合作开办成人高考培训机构,但是以往培训机构学员的升学率很低。为了提升机构办学名气,吴庆峰提前与他商量,利用自己入闱监印2012年全国成人高考试卷的机会,由吴庆峰提供给自己电子邮箱,再由自己把相关科目的答案转化成加密汉字保存在邮箱里,由吴庆峰登录邮箱下载答案翻译后再泄露给别人。
据吴庆峰在公安机关供述,他收到的邮件是压缩包,解压后会有所有考试科目的答案,都是汉字形式表示。但是转发出去时,苏明就会给排成正确的ABCD字母,全部转发出去。他与李龙名义上合作办学校,年底会给李龙分红,李龙已从他手里拿了20万,早已经透支了分红,而苏明只是其学校内的普通员工,仅每月发4000元工资。
另据李龙交代,其泄露的答案均系客观选择题,泄露给栗某(另案处理)的是医学类相关试题答案,泄露给吴庆峰的是不包含理科的其他15科的答案。
三被告人均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全国成人高考泄密案,由徐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通过侦控发现,由公安部指定管辖,新沂市公安局于2012年10月20日立案侦查。2012年12月4日,犯罪嫌疑人李龙、吴庆峰、苏明被抓归案。2013年1月4日,新沂市公安局提请新沂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3年1月11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当日决定对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涉案嫌疑人相继落网后,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新沂市人民法院审理本案。
新沂法院审理后认为李龙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入闱监印2012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制卷工作前即与吴庆峰、苏明相互结伙,违规携带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入闱监印,故意向多人泄露国家秘密,违反保守国家秘密罪的规定,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吴庆峰指使苏明购买笔记本、无线网卡等设备,并提前与李龙预谋,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苏明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同样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官说法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4个要件
全国成人高考试题及答案是国家机密,在操作过程中都要严格按照我国保密法的规定进行,任何人都不能违背法律规定将秘密泄露。
我国刑法专门规定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所谓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本罪的要件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保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包括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作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秘密而故意泄露。本案中,李龙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明知自己掌握的试卷试题及答案是国家机密,却故意将其提供给他人,致使秘密被广泛传播,情节严重,侵犯了我国的保密制度。其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涉嫌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