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招生部门出台了200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的实施办法。
专升本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按国家计划招收的陕西省内学校2008年普通高职(专科)正式在册应届毕业生。报考条件规定:在校期间考试无作弊现象,成绩及格;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选课程必须与拟报考专业规定的课程一致,考试时间及科目另行通知),且成绩合格。
符合条件的考生持学生证、身份证到所在学校招办(或教务处)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涂《报考资审表》《报名信息卡》的相关内容,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的专业学科门类,选报本人在高职(专科)阶段所学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报名时必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市(区)招办保存备查。
各生源学校
市(区)招办采用光电阅读机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并对考生进行现场数码摄像;现场合成、打印出含有考生照片、报名信息卡所填涂内容的报名信息校对单,经考生本人核查无误后确认签名。
至于专升本统考科目,文史、外语、医学、艺术类为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理工类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分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安排在
专升本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下达后,省招办按照类别编制分专业、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2008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报考手册》向考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