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勤奋学习,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和模范作用,调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成人教育管理处每学年组织评选一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评选时间安排在每年的3月至5月进行;参评对象为修完一学年及以上学业的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籍学生。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互助。
3.学习目的明确,学风正,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强,学习成绩优良。脱产班学生全学年考试科目成绩平均达85分或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科目(含实验、实习)良好以上;夜大、函授班学生全学年考试科目成绩平均达80分或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