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陵叟》
白居易
课文知识要点提示
1.作家作品
这是一首叙事诗,也是一首新乐府诗。白居易字乐天,晚号香山居士,因而人称“白香山”, 有《白氏长庆集》。白居易是中唐著名的现实主义诗人,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主张发挥诗歌为政治服务的作用,批评现实,反映民生疾苦,即所谓“文章合为实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白居易与好友元稹风格相近,世称“元白”。这首诗作于元和四年(809)作者任左拾遗时,原列《新乐府》第三十首,诗前有小序:“伤农夫之困也”。
2.诗歌层次
本诗共分四个层次。开头至“禾穗未熟皆青干”,写农夫遇到春旱秋冻,没有收成。第二层 从“长吏明知不申破”至“明年衣食将何如”,揭露地方官为了自己的政绩考核,依旧横征暴敛,百姓只好破产,典树卖地完成租税,一下子陷入了衣食无着的困境。“剥我身上帛”至“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为第三层,直接指斥压榨百姓的官吏就是吃人的豺狼。最后八句为第四层,写皇帝下诏免税,可等到命令发到百姓手中,绝大部分的百姓已经破产,只得了一个接受皇恩的虚名。
3.人称转换
叙述角度有所变化,由第三人称叙述转为由杜陵叟用第一人称直接控诉,从而增加了诗的现实感。这首诗开头以第三人称叙述杜陵一位老翁种地而受到灾害,可是随着叙述的深人,当讲到没有收成却依旧纳税,造成衣食无着后,感情渐趋激烈,干脆变成了杜陵叟的愤怒控诉,“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这一转变,是感情发展的必然,给人以更加切实的感受,表现了作者强烈的是非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