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当维护生命需要必然要牺牲生命的某些质量时,应满足维护生命的需要。
②当有可能谋求一定的生命质量,但又有可能对生命构成威胁时,应在保证生命的前提下,绝不放弃谋求提高生命质量的努力。
③有益于维护“生命”,但不能保持最低的生命质量的治疗措施,应予停止。
④对严重残疾儿的处理要考虑生命质量与代价。
大脑不再有功能或已经没有功能的可能性,这实际上就是死亡。
指标是:1、对外部刺激或内部需要完全无知觉、无反应。2、没有自主运动或自主呼吸。3、反射缺失。4、脑电波平坦。
确定和推广脑死亡标准的实际意义
1、使死亡标准更科学化。2、有利于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3、使更多的人得以新生。 4、对于人寿保险、遗产继承、民事、刑事等各领域的工作都有实际意义。
安乐死概念:患不治之症处于频死状态下的病人,由于精神和躯体的极端痛苦,提出理智而一贯的要求,经过医生的认可,用人为的方法使其在无痛苦的状态下度过死亡阶段而终结生命的过程。
安乐死的两个前提条件,1、患不治之症处于频死状态的病人,2、肉体和精神极端痛苦。
安乐死人道和伦理原则的分析:从医学伦理学的生命价值原则,自主原则,社会公益原则,维护生命尊严等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