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一)民法渊源的概念
民事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二)民法渊源的种类
1.制定法
(1)法律;
(2)行政法规中的民事规范;
(3)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的民事规范;
(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2.习惯法
民事主体在长期生产、交易和生活中形成的习惯,在不与法律相抵触的情况下,经国家认可后,具有民法渊源的效力。
(三)民法的解释和类推适用
民法解释,是对民事法律规范的确切含义、真实意旨以及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所作的说明。
根据作出民法解释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
根据作出民法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有权解释(正式解释)、无权解释(学理解释)。
类推适用:在没有明确的民事法律规范可以适用的情况下,有关法律适用机关根据民法的基本精神,选择其他类似的规范来适用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