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2:抵押权的设立
例18(2009年统考试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以自有厂房作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以商标权作质押,未办理出质登记。则( )。
A.抵押权与质权均成立
B.抵押权与质权均不成立
C.抵押权成立,质权不成立
D.抵押权不成立,质权成立
【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知识理解应用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抵押权和质权的设立。依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抵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一般都需要登记,不登记抵押权不生效;而权利质权的设定则相反,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才需要登记,如我国《物权法》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本题中,厂房的抵押必须登记,因此抵押权有效成立;商标权的质押权需要在国家商标管理机关登记,由于未进行登记,所以不能有效成立。由此本题只有选项C正确,排除其他选项。
【评注】熟记法律关于设立抵押权的规定,特别是对于抵押权的设立是否要求必须登记应有准确的掌握,才能应对此类题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