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
发消息
服务热线:4008-513-211
当前位置:广东成人高考网 >> 民法 >> 浏览信息
成考民法考点:身份法律行为
时间: 2014年08月06日 来源:互联网 作者: 佚名 浏览:

   考点2:身份法律行为 
  例2亲属身份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 
  A.可以由他人代理 
  B.可以由本人进行和承受 
  C.只能由本人进行和承受 
  D.不能由本人进行和承受 
  【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概念理解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身份法律行为。身份法律行为,是指以身份以及身份所引起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的法律行为。身份法律行为具有的重要特征之一便是身份行为不得代理。亲属身份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以亲属身份为依归,是人身专属性的行为和后果,只能由本人进行和承受,因而亲属身份关系的成立、变更或消灭,原则上皆须基于亲属身份人本人的自由意思,且须亲自做出实质性意思表示,不得由他人代理。可见本题中选项C是正确的,排除其他选项。 
  例3简述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答案要点】身份法律行为,是指以身份以及身份所引起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为目的的法律行为。 
  身份法律行为有以下几个特征:(1)主体资格具有限定性;(2)身份行为不得代理;(3)身份行为不得附条件或期限;(4)身份行为具有要式性;(5)身份行为的评价具有独立的规则。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知识理解记忆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评注】对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应有全面准确的理解和记忆,特别应注意身份法律行为与其他法律行为的不同之处。

 

 
【上一篇文章】:成考民法考点: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下一篇文章】:成考民法考点:亲属的种类
看了本文还会喜欢:(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工具栏
广东省成人高考在线网络课堂
广东省成人高考考试专用教材
快速导航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诚邀加盟 | 关于我们 | 购物流程 | 货到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