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这里给我
发消息
服务热线:4008-513-211
当前位置:广东成人高考网 >> 民法 >> 浏览信息
2015年专升本民法婚姻家庭考试重点:亲系
时间: 2015年08月18日 来源:互联网 作者: 佚名 浏览:

亲系

  亲系,是指亲属间的血缘联系,或称亲属的联络系统。除配偶外,一切亲属都有一定的亲系可循。

  按照血缘的亲密程度,亲系有直系与旁系之分。直系亲包括直系血亲与直系姻亲,旁系亲包括旁系血亲与旁系姻亲。

  1、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

  (1)直系血亲

  1)定义

  也就是直接有学院关系的亲属,具体而言,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

  2)表现

  直系血亲间具有直接的生育关系,如:自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均为直系血亲。

  3)种类

  直系血亲除自然直系血亲外,还包括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等。

  (2)旁系血亲

  1)定义

  是指与己身没有直接的生育联系,但与己身出自同一祖先,具有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

  2)表现

  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叔伯姑与侄子女、姨舅与外甥子女、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

  2、直系姻亲和旁系姻亲

  (2)直系姻亲

  是指己身晚辈直系血亲的配偶(二者共同后代除外)和己身配偶的长辈的长辈直系血亲,如某人的儿媳、某人的女婿、某人的公公、某人的婆婆,继父母与继子女(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间等。

  (2)旁系姻亲

  1)定义

  是指自己旁系血亲的配偶、自己配偶的旁系血亲以及自己配偶的旁系血亲的配偶,前者如前者如姐夫、嫂子、伯母、舅妈、侄媳等,中者配偶的兄弟姐妹、配偶的叔伯姑舅姨等,后者如妯娌、连襟等。

 

 
【上一篇文章】:2015年专升本民法婚姻家庭考试重点:行辈
【下一篇文章】:2015年专升本民法婚姻家庭考试重点:亲等
看了本文还会喜欢:(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工具栏
广东省成人高考在线网络课堂
广东省成人高考考试专用教材
快速导航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诚邀加盟 | 关于我们 | 购物流程 | 货到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