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怎样认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论述)
(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2)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所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有机统一体,它既包括了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又包括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公有制经济。没有公有制经济或公有制经济不处于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就将丧失其自身的经济基础,就不能确保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不能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和道路。没有其他所有制经济,就会脱离当代中国国情,脱离初给阶段的实际,重蹈超越阶段的覆辙,同样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4)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用"制度"固定下来,更具有稳定性、可靠性。这对正确认识和建设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对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关系,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