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认识、实践与真理
第一节 认识与实践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运用于反映论,创立了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为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理论指导。
1、实践中的主体、客体与中介
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
主体是指从事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人。
客体是指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
2、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及相互作用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是改造与被改造、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认识过程就是人类在改造对象的实践中辩证的反映对象的过程。
在实践中,主体一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不断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以自觉能动的活动打破客体的限制,超越现实客体,这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旧唯物主义把实践理解为孤立的、个人呢、日常的生活活动,忽略了实践的社会性和能动性。
唯心主义把实践归结为纯主观的、精神的活动,否认了实践的客观物质性。
3、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实践不仅产生了认识的需要,同时也使认识得以产生。
(2)实践是认识的动力。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出认识的新课题,推动认识向前发展;实践给认识提供解决新课题的经验材料和工具手段;实践锻炼提高人的认识能力。
(3)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和归宿。认识活动的目的在于更好地改造客体,有效的指导实践。
(4)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的真理性问题是一个实践性问题,只有在实践中才能验证自己的认识是否为真理。
(4)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基本观点,要坚持实践高于认识的观点,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
二、认识对实践的能动作用
实践与认识相互作用。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同时认识,特别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质和规律性的理性认识,对实践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
认识对实践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正确的理论对实践具有促进作用,反之则对实践产生消极作用甚至是破坏性的作用,使实践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