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原则、形式、政策是什么?
答:(1)对农业: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是把个体农民的生产资料私有制逐步改造为农民的集体所有制。这种改造,是通过合作化的途径实现的。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党提出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按照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的原则,采取了从低级到高级的一系列逐步过渡的形式。有土地入股、初级社、高级社。(2)对工业:党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从供销合作入手发展为生产合作。所采取的具体形式,基本上通过由低到高的三种合作方式:初级形式的手工业生产小组、中级形式的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和高级形式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对资本主义工商业: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根据马列主义的学说,结合中国的实际,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本国特点的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成功地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而未能实现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途径是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的性质和作用,是由国家的性质决定的。在中国,国家资本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或国家经济部门同私人资本合作的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的发展,经过了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两个发展阶段。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有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统销、委托经销代销等。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公私合营,它经过了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两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