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内容是什么?
答:(1)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毛主席指出,社会主义社会还会有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在我国,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相适应的。但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缺陷的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同旧社会的矛盾是根本不同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解决这些矛盾不是要从根本上改变社会主义制度,而是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自我调节、自我完善、不断地得到解决。
(2)关于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社会矛盾的理论;在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上,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为了正确认识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应该首先弄清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在中国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一般来说,敌我之间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的矛盾,在劳动人民之间说来,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在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性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性的一面。
在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的情况下,由于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这两类矛盾相比较,社会主义社会大量的矛盾属于人民的内部矛盾,而且呈现出异常复杂的情况,若处理不好,就会向敌我矛盾转化。因此,毛泽东强调,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时期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