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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学第八章:代理
时间: 2014年02月11日 来源:233.com 作者: 考试大 浏览:

第一节: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

 

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由本人直接承受其法律后果

 

二、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代理人代理进行的主要时民事法律行为。

 

3、代理人独立进行代理行为。

 

4、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5、代理人实施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三、代理的意义和适用范围:

 

1、代理的意义:

 

1)代理扩大了民事主体的活动范围。

 

2)代理可以补充某些民事主体资格尚的不足。

 

2、代理的适用范围:

 

不论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民事主体,都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但下列行为不适用代理:

 

1)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应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2)事实行为。

 

3)违法行为。

 

四、代理的分类:

 

1、委托代理、指定代理和法定代理。

 

2、一般代理和特别代理。

 

3、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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