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3: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例45(2006年统考试题)
表见代理产生( )。
A.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B.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C.自己代理的法律后果
D.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答案】A
【解析】本题属于基本知识理解识记题,考核的知识点是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因而依法发生有权代理效果的制度,即在被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被代理人受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之间实施民事行为的约束,承受无权代理行为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被代理人不得以无权代理为由抗辩。可见,选项A是正确的,进而排除了选项B、C、D。
对此知识点的考核,2004年统考中也出现过,如该年第10题:甲携带乙厂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厂的名义与丙厂签订买卖冰箱合同一份,货物运抵后乙厂以甲并非自己的业务员为由拒付货款。甲的行为属于:A.有权代理,合同有效;B.有权代理,但合同无效;C.无权代理,合同无效;D.无权代理,但合同有效。答案选D。
【评注】(1)应准确掌握表见代理的概念及其法律后果;
(2)注意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都属于无权代理,构成表见代理的,为保护善意的相对人,法律赋予其选择要求被代理人还是行为人承担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