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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专升本民法合同考试重点:质权
时间: 2015年10月08日 来源:互联网 作者: 佚名 浏览:

  质权

  质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权而移交其占有之物,于债务不履行时,有权以该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质权具有如下特征:

  (1)质权是担保物权;

  (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或权利;

  (3)质权须移转质物的占有;

  (4)质权就质物优先受偿。

  质权有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之分,学员应主要掌握动产质权的设定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权利质权的客体及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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