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述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1)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项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有机统一体,既包括了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又包括了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的非公有制经济。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所决定的。第一,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情况表明,必须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既为改革的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成为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的方向。
2、试述我国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体现及如何看待改革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的变化。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是就全国而言,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
(2)改革开放以来,在改革和调整所有制结构的过程中,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有所下降,非公有制经济有较快的发展。对此,要有一个正确的分析。公有制经济比重下降,是消除过去那种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的必然结果。公有制的比重虽然有所下降,但它们对社会资产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并没有根本变化,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并没有动摇。为了进一步消除过去所有制结构的不合理对生产力发展的羁绊,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还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特别是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将在一定时期内成为当地重要的经济增长点。
3、试述怎样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的改革。
(1)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关系到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与巩固,也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2)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必须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把集体统一经营与家庭分散经营有机地结合起来,适合农业生产的特点和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规律。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能够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能够适应以手工劳动为主的传统农业,也能够适应采用先进技术和生产手段的现代农业,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可以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3)深化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必须继续完善农村的所有制结构,即在积极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采取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更大发展;适应生产和市场的需要,发展跨所有制、跨地区的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搞好农业生产和经营,发展农村经济。
4、为什么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1)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它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的国情决定的,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第二、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2)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需要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需要有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市场经济的竞争格局,促进了经济效率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总之,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