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完整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即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2007年党的十七大写进党章。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的发展。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统筹兼顾。要统筹兼顾,总揽全局,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注重实现良性互动,着力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做到:
1. 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2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3继续深化改革开放;4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